吉林大学是国家部署在东北的唯一一所重点综合型大学,也是学科门类最为齐全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2017年入选A类“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成立于2019年6月18日,是全国高等院校里为数不多以国家安全学为研究领域的实体机构,也是东北地区高校中首家研究国家安全学的实体机构。设立研究院是吉林大学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研究院以“立足全球视野,服务国家发展”为基本定位,以人才培养、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为基本功能,以“国家安全战略研究”“政治安全与发展研究”“国土安全研究”“经济金融发展与安全研究”“网络空间治理研究”“高边疆探测与安全研究”“生物安全研究”“东北亚安全研究”等为特色研究领域,通过机制和体制创新,发挥学科综合优势,整合吉林大学优质资源而打造的跨学科实体研究机构。
研究院师资队伍强大。现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教育部青年学者1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1人,国家社科基金专项工程项目首席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吉林省“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吉林省学科领军教授1人,吉林省高校科研青苗人才1人,长春“十大杰出青年”1人,美国“百人会”英才奖1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获得者1人,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4人。学院还聘请了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副会长、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原副部长于洪君教授,中国国际关系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王逸舟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副院长唐永胜少将等知名专家担任咨询委员会委员。
研究院科研实力雄厚。教师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工程项目,以及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社科项目,产出了一批具有标志性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得到国内学界的好评,多次获得重要奖项。教师在《中国社会科学》《政治学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以及SSCI收录期刊等高层次刊物上发表了一系列学术论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曾先后获得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重要教学科研奖项。
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攻读我院研究生。现将我院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硕士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21年推免生招生计划详见下表,专业目录内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仅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院将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生源质量等情况对推免生招生计划做适当增减: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人数 |
备注 |
208 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 |
8 |
招收跨学科考生,不需加试 |
全日制学术学位(学制3年) |
8 |
|
030100 法学 01领土安全 |
2 |
|
030200政治学 01国家安全思想与战略 02东北亚安全 |
3 |
|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01意识形态安全 02生态安全 |
3 |
|
三、申请程序
(一)提交材料
1.《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
3.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以及长期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于2020年10月11日之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至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行政楼212室,崔鲜花老师收,邮编130012。
(二)复试
1.资格审核。推免生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长期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学期均参加注册的学生证、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的原件等材料。
2.参加复试。我院拟于10月12日至10月20日之间组织复试。复试一般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主要考察学生历年的学习情况,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业务水平以及其它特长。具体信息以我院的复试通知为准。
3.信息查询。复试时间、要求等具体信息,可在公共外交学院网站(http://sipa.jlu.edu.cn/)查询。
(三)录取
1.录取工作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
2.学校通过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逾期不接受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缴纳学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中“奖助管理”一栏。
2.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发放岗位津贴。资助标准和比例参照吉林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五、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六、其他事项
(一)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二)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已录取的推免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三)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四)本通知由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行政楼212室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7204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附件:《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