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和《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2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公共外交学院将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为保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202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
2023级硕士研究生:7人
2024级硕士研究生:6人
2025级硕士研究生:6人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12000元/人,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
三、参评资格
(一)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符合要求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可参加2025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二)研究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欠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已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除外);
2.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3.保留学籍的(国家公派留学、学校联合培养除外);
4.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5.其他经学校认定不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形。
四、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无考核不合格课程)
五、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7日上午10:00之前。
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申请表、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形成单独一个PDF文件,材料清单Excel版本单独一个文件(邮件及文件名格式:学号+姓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送至meyq@jlu.edu.cn。同时将纸质版材料于10月17日报送到学院研究生与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相关佐证材料要求:成果发表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提交的佐证材料要真实、完整、有效,上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入考核。学术论文期刊原件并复印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科研项目申报书、立项书等材料(复印件);著作教材原件并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编委页等;参与学术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院评审
1.研究生申报后,学院对申请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
2.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三)学院公示
在本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上报学校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和备案。学校对初评结果审核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表彰奖励
对获奖研究生发放奖学金,获奖研究生的《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存入个人档案。
六、评定方法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量化考核依据上一学年内学习成绩量化分值、科研成果量化分值、德育表现量化分值综合评定,按综合评定分值排序。
(一)学业成绩指本专业评选年度(上一学年)共同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分,按照百分制计算,共同课程指本专业的同学全体参加学习的课程。【加权平均分算法:(单科成绩*学分)相加后÷总学分】
(二)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及出版著作教材(专著、编著、译著)等与所学专业相关成果,必须为正式公开出版或发表(出版物有ISBN号,期刊有ISSN号、CN号)。科研成果认定不清的,由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科研成果分数参照公共外交学院、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科研成果量化办法进行计算】
(三)德育表现包括基本素质、日常表现以及志愿活动三个部分。德育表现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1。
硕士研究生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一)硕士一年级研究生评分
硕士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照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成绩(含复试成绩)评定,推免生优先获得;
1.推免生直接获得入学当年学业奖学金,剩余名额在通过统考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中评审。
2.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以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成绩(含复试成绩)排名进行评审(若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排序)。
(二)硕士二年级研究生评分
硕士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金量化考核由上一学年内学业成绩(A)、科研成果(B)、德育表现(C)三部分构成。分数计算公式为:总得分= A*0.7+B+C*0.3
(三)硕士三年级研究生评分
硕士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量化考核由上一学年内科研成果(B)、德育表现(C)两个部分构成。分数计算公式为:总得分= B+C*0.3
七、异议处理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诉登记表》,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如申诉人对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八、其他
在奖学金评审的各环节,如果申报人员被发现评审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公共外交学院
2025年10月14日
德育表现评分办法
德育表现总分值为100分,包括三个部分,即“基本素质 ”、“ 日常表现 ” 和“志愿活动”,满分值分别为 70分、16分和 14分。
1. 基本素质包括思想意识、道德品质、行为规范以及在学术道德、科研态度、团队意识、科研实践方面的日常表现等,由学生民主测评得出。学生民主测评由申请人所在年级对申报人进行匿名打分后计算平均分。(去掉两个最高分,两个最低分)
2. 日常表现包括学生干部任职情况以及参与社会实践情况。学生干部任职需满一届。担任校或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院团委副书记、班长、党支部书记记8分;担任院党支部副书记、院研究生德育助管、院研究生助教、院就业兼职辅导员、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记6分;担任校或院研究生会主要负责人、院朋辈心理辅导员、团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记4分;担任校研究生行政助管、除本学院以外研究生德育助管、除本学院以外研究生助教记3分;担任校或院研究生会其他成员、团支部委员记1分。(有多重身份的,就高记分,不重复记分。)社会实践包括参加并获得国家级社会实践项目立项,项目负责人记4分,项目团队成员记2分;参加并获得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项目立项,项目负责人记2分,项目团队成员记1分;参加由吉林大学组织的社会实践,每次记0.5分。(参加社会实践项目最多累计2次,最高记8分)
3. 志愿活动包括上一学年个人荣誉以及志愿服务。“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获得者记10分;吉林大学“学雷锋标兵”“优秀志愿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获得者记5分。在志愿服务中担任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时长每满30小时,记1分,最高可记4分。(需提交至少3 张可证明参与志愿服务的照片以及加盖正式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