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研究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设立“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为保障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小组:
组长:刘德斌
副组长:孙兴杰
成员:张景全,孙丽萍,王文奇,郑广超
二、研究生评奖评优等级的设定及奖励额度
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奖励额度为800元;
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奖励额度为600元。
2.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6%。
3.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参加评奖评优:
1、档案没有转入学校的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2、有违法违纪行为;
3、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合格;
4、学术研究及社会实践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
5、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当年应缴学费及其他费用者。
三、研究生申请参加评奖评优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其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发表的刊物属性为CSSCI检索期刊(含扩展板,增刊除外),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的第一作者,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
2、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科研项目,项目级别由评审小组认定;
3、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吉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活动,项目的评选时间以立项时间为准,且仅当年有效;
4、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吉林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
5、参加省级以上级别的竞赛并获得奖励(含文艺、体育类等比赛);
6、吉林大学精英杯学术成果大赛获奖者;
四、申请程序
提交材料:优秀奖学金申请表,优秀研究生申请表,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符合优先条件者申请材料:期刊原件及期刊封面、封底、含作者文章的目录页、文章所在页复印件,立项通知或公示,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上报情况和综合表现进行审定。